安徽六安: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 鼓励发放购房券进行安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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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六安: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 鼓励发放购房券进行安置
2023-09-15 08:43:00
据六安市住建局网站9月14日消息,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。措施具体如下:
  一、给予购房契税补贴。购买市主城区住宅、公寓的(含二手房),购房人可按缴纳契税的50%申请补贴。
  二、发放购房消费券。发放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宅、公寓购房消费券5000张(不含二手房),直接抵扣购房款,每套限用一张。每张消费券按300元/平方米确定额度,最高不超过3万元。免申即享,先购先得,发完即止。
  三、给予团购补贴。企业等用人单位非必要不在厂区新建职工宿舍。一次性团购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宅、公寓5套及以上的(不含二手房),在享受第一条、第二条政策的同时,可按购房合同价款的1%申请团购补贴,产权证须办在团购单位名下。支持开发企业给予团购优惠。
  四、实行购房券安置。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,鼓励发放购房券进行安置。支持开发企业对持券购房人给予购房优惠。
  五、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,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。我市累计缴满6个月的人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,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提高到60万元,双职工提高到80万元。在我市缴存公积金且无房的新市民、青年人,可按本人月缴存额全额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。
  六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%,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。落实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、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等政策。鼓励金融机构为房地产项目和保交楼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。
  七、优化车库销售条件。项目楼栋达到预售许可条件,相应区域地下车库能够连通,且地下车库主体结构验收合格的,开发企业可一并申请预售许可(不可销售的人防地下室等除外)。
  八、调整土地出让金付款时限。出让住宅或商住用地按起始价的20%确定竞买保证金,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至出让价款的50%,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。
  九、鼓励城市更新片区改造。对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片区整体设计,按照“肥瘦搭配”的原则,吸引企业一体化推进片区改造,完善片区功能。根据项目对城市功能完善贡献度,给予容积率等管控指标激励。落实推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融合发展措施。
  十、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。加大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,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各类主体合法权益。引导各类媒体准确解读房地产政策,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。
  根据通知,目前尚在有效期的同类政策,购房人可自行选择,不重复享受。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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